雅思考试小白入门指南
2019-06-25
更新时间:2024-07-20 05:56:00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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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非医疗目的赴美产子签证已经被白宫的行政命令废止,那些嚣张跋扈、高调告诉人们去美国产子是为了给孩子取得美国国籍的所谓老实签证,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我们该怎么办?就此放弃?除了我们一直在各种文章中宣传怀孕前要办理旅游签证之外,申请赴美医疗产子签证,更是对我们从业者实力的考验。来吧,今天的文章就是为赴美医疗产子的你们准备的,让我们一起迎接挑战吧。
总字数:2998
阅读时间:9分钟
关于去美国生孩子用什么签证,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从2014年初我们进入这个行业开始,就一直在讨论去美国生孩子的签证的各种可能性。
我们在之前的很多文章中,都反复讨论过目前赴美生子的签证申请情况和对应策略。根据目前白宫的行政命令,非医疗目的赴美生子是不允许的。换言之,以医疗为目的赴美生子是允许的。
我们来看一下美国使领馆官网提供的医疗签证申请证明材料:
我们将今年1月24日白宫禁令发布前后的情况做一下对比。
1、当地中医师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说明申请人的病情及赴美治疗的原因。
医疗诊断证明书就目前在美国就医的做法而言,中国患者在华的医疗记录即病历记录或者诊断证明书,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医学翻译机构翻译后提供给签证官以及美国相应的诊所或者医院。
根据我们帮助赴美国治疗重大疾病的患者获取医疗签证的经验,诊断病例可能多达几百页,包括各种CT、MRI检查报告,这些都需要翻译。
更重要的是,你需要说明申请人的病情,以及去美国治疗的原因,请注意这个原因必须是医疗原因,而不是之前各种文章里讨论的那些原因,比如在美国生孩子,给孩子更多的选择。
我相信你们当中肯定有人想这么说,或者在申请签证的时候说过这样的话:来美国生孩子的医学原因是“我觉得美国的医疗条件很好”或者“我年纪大了,我怕生孩子会出现并发症”。有的甚至会编造一些很严重的症状来为自己辩解。
这句话存在严重的逻辑问题:
第一,美国医疗好不是来美国的理由,有签证官问,为什么不去日本、德国、英国、加拿大生孩子呢,那里的医疗条件也不差。
第二,如果你身体不好,或者年纪大了,或者有并发症,去美国生孩子,会不会花很多钱?如果花了很多钱,你付得起吗?会不会占用美国的社会福利?这一系列问题看似矛盾,其实是紧密相关的。
中国医生给出的诊断和去美国就医的理由,其实是为了排除一些明显会产生高额账单,但不需要去美国的情况。
比如双胞胎容易早产,我们处理过双胞胎的账单高达50万美元的案例,虽然这只是账单价格,但实际支付不会低于10万、20万美元,这么高额的账单最终只能由纳税人来承担,这显然是特朗普政府不愿看到的,并将在未来赴美生子的签证和入境程序中严格避免。
因此,赴美就医的原因是赴美就医的关键,这个原因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
1.我国目前针对该情况的治疗方法,或我国同类病例的预后数据。
2. 应强调除中国和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治疗方法不适用于其他国家。
3、美国当前的做法。结论是,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选择。
以上三个方面,国内医生很难通过对病情的描述和在美国就医的建议来完整地表达,也超出了他们的工作范围。
关于这一条,在禁令发布之前,基本上不需要提供任何国内医疗诊断,也不需要解释去美国就医的原因。
2.美国医生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治疗服务的证明信,并详细说明预期的治疗过程和费用(包括问诊费、住院费以及所有与医疗有关的费用)。
这一项比去美国生孩子需要美国医生出具的文件也就是所谓的预约单要复杂的多。
首先,预约单是产科医生不会为特定患者开具的标准文件。虽然它表明了接受某人作为患者的意愿,但不容易详细说明预期的治疗过程和治疗费用。
相比于以前的做法,美国分娩的产程大约在2个月左右,治疗费用无非就是产科医生的费用加上医生合作医院的套餐费用。
根据赴美治疗重大疾病的签证申请流程,美国医疗机构在收到国内患者提供的翻译好的医疗报告后,会综合评估患者的病情,评估赴美治疗的可行性,并提供赴美治疗的预计费用。
在白宫禁令发布前,材料基本就是美国生孩子的三件套,医生报价单、医院报价单、医生预约单;禁令发布后,详细的治疗流程和预估费用才是关键材料。
3.如个人或单位承担申请人的交通费、医疗费、生活费等,应提供资金证明。如上述费用的担保人为个人,应提供相关银行凭证或收入/存款证明或经核证的收入税单复印件,以证明其资金来源。
白宫的这个禁令颁布前后没有太大区别,简单来说就是你必须有足够的钱才能在美国看病。所以这一条跟之前的内容是一致的。如果签证申请人出现一些严重的并发症,预计在美国会产生高额账单,而申请人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那么在美国就医很有可能不被允许。尤其在特朗普执政期间,明显占用公共福利的事情是不会被批准的。
说完了赴美医疗签证需要哪些特殊的证明材料,我们再来说说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情况适合赴美医疗生育。也就是说,什么样的医疗目的才允许赴美生育。
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美国是不是癌症治疗的唯一选择?其实日本、德国也有很好的癌症治疗手段。甚至一些国家,比如古巴,可以使用新药。那些新研发的药物,没有经过美国FDA认证的,都可以在古巴进行临床试验。
也就是说,即便是癌症治疗,美国也不是唯一的选择,就分娩而言,甚至比癌症更为罕见的病例,或者与癌症同样严重的并发症,也必须在美国治疗才能安全顺利分娩。
事实上,基于美国领事馆和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对关联性的判定,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有10%的可能性或关联性,就会被视为充分理由。
例如,如果分娩时有明显出血迹象、前置胎盘、胎盘植入,且母亲是 Rh 阴性血,那么在美国分娩必须是出于明确的医疗目的。
而领事馆的签证官并不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如果每一份赴美医疗申请都需要经过漫长的行政审查,并调动足够的资源去核实材料的真实性,这显然违背了效率原则。
根据美国医疗签证的要求,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签证官自然会有一套逻辑流程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判断是否给予签证,我们能帮到您的,是基于我们多年办理美国医疗签证的经验,与签证官的判断逻辑是一致的。
最后我们来说说怀孕后隐瞒赴美产子目的办理旅游签证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先来看下面所谓的“律师解读”
这种解读是完全错误的,100%误导。在白宫发布行政禁令之前,签证官会通过询问申请人是否怀孕或是否前往美国生孩子来判断申请人是否犯有签证欺诈罪。每年都有许多孕妇在怀孕后因签证欺诈被驱逐出境。
白宫行政令发布后,签证官只能问得越来越详细,如果你怀孕后申请美国签证,被问是否怀孕、是否去美国生孩子,申请人否认并获批签证,那100%是签证欺诈。
签证官问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的询问,而是为了在签证过程中记录申请人的回答,以便后续的签证申请,包括入境时海关的审查,查看是否存在签证欺诈。
至于说签证官不能直接问你是否怀孕、是否要去美国生孩子,这纯属扯淡。签证官可以问任何问题,可以做任何决定。哪怕问的问题带有歧视性,甚至是侮辱性的,对不起,谁也管不了。无论是美国法律还是中国法律,在面试时对签证官都没有任何影响。
至于说服签证官相信申请人的旅行目的有 100% 确定性的解释,这个解释就是教唆申请人进行签证欺诈。这一点在美国第一名因在美国生孩子而被定罪的李东元案中得到了明确的认定。签证欺诈在美国政府眼中是重罪,因此教唆他人进行签证欺诈也是重罪。
解释最后一句提到,海关没有限制孕妇入境,这是事实,但对孕妇实施签证欺诈,海关会限制入境,并驱逐出境。他们先是误导,然后是教唆,最后把孕妇送上了驱逐出境的道路。可以说,发表这个解释的人是愚蠢又邪恶的。
如今,经历了最初的签证混乱和中期诚信签证的爆发,美国生育签证又回到了签证欺诈、入境前恐惧焦虑的时代。作为整个行业的见证者,我不禁感叹。但我们坚信,只要做好充分准备,获得赴美生育医疗签证并不难。